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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2/29

实话实说——崔永元主持(中石油、中国平安) 转贴的

实话实说——崔永元主持(中石油、中国平安)

小 崔:大叔大妈,好久不见,股票炒得挺好吧?

宋丹丹:好啊,那是相当得好!

小 崔:买的都是啥股票?

赵本山:都是中石油嘛。

宋丹丹:不说话还能把你憋死?

赵本山:我看中石油得先把你憋死!

小 崔:大妈,我听说中石油最近跌得很厉害啊?

宋丹丹:假象,绝对的假象!不会下蹲的股票是跳不高的。股评家说了,买了中石化,生活不用怕;买了中石油,生活不用愁。

赵本山:是啊,那中石油是干蹲不起,啥时候跌停板了也就到底了。

小 崔:大妈,看您这身衣服应该挺贵的吧?是不是炒股赚了不少钱呀?

赵本山:炒股没赚,倒是写书赚了不少。

小 崔:就是那本《套子》吧!

宋丹丹:那是第一部,相当受中石油股民欢迎!很多股民打电话感谢我让他们避免挨套,有人还给我送面锦旗,上面写着“火眼金睛,避套救星”。我现在正酝酿第二部,书名都想好了,就叫《都是平安惹的祸》,股民那是相当的期待。

小 崔:这段儿大妈好好给说说。

 

小 崔:这段儿大妈好好给说说。

宋丹丹:签字售书那天,好家伙,红旗招展,人山人海,锣鼓喧天,鞭炮齐鸣。

小 崔:大叔,你买的是什么股票?

宋丹丹:那他能好意思说吗?中国平安!

小 崔:大叔,您当时咋想的?

赵本山:东方财金上做节目的申劲松说,"中国平安"这四个字就值200,我寻思中国平安从149元跌到100元就是地板价了,没想到地板下面还有地窖,地窖下面还有地狱 ,更没想到的是地狱还有十八层!

宋丹丹:自从那以后你大叔再也不敢笑话我了,最怕听到孙悦那首《祝你平安》,提平安俩字儿就头疼。现在苹果也不吃了,安全门也不走了。哈哈哈哈,都快笑死我了。

赵本山:笑啥玩意?你闻到汽油味不也吐吗!石头凳也不坐了,炒菜也不放油了。

小 崔:看来炒股赚钱还真挺难的。大叔大妈,你们在村里好歹也算是名人了,没参加点社会活动什么的?

宋丹丹:参加了。在一股评报告会上你大叔见一人长得挺像中平安,上去握住人家的手就不放了,口口声声说:"大哥,你千万别增发了。人家增发要钱,你增发要命啊!"

赵本山:你好?你在那推荐中石油,一个精神病医院的院长说啥让我带你去他们那儿检查检查,说免费都行!

小 崔:看来还真是一对难兄难弟。大叔大妈,过年有啥打算?

宋丹丹:还打算啥呀?搁家解套呗!石油套----岗岗的----老他妈难解了!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满仓中石油。

赵本山:我整个锣,没事出去敲一敲:平安无事了!

看了别忘顶一下!!!谢谢啦

 

 

2008/2/28

北京:暂住证办理爆棚 为办证要排一宿队(图)


2008年02月28日 14:50:40  来源:北京晚报
22日起全市大规模检查暂住证办理近日扎堆 为办暂住证要排一宿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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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月22日起,北京警方已开始在全市大规模检查暂住证,要求所有符合条件的外地来京人员必须办理暂住证。近日,本市一些外来人口密集区域的派出所已人满为患,出现了大量办理暂住证的群众。为了能及时拿到这张暂住证,许多人天还没亮就到派出所外排队了。

    为拿证排通宵最近更严重

    

今晨5时,记者来到了丰台区六里桥派出所,在大门外排队等待办理暂住证的已有50余人。其中排在队伍前面的崔先生凌晨1时就到了,“我是有备而来的,早就做好了打持久战的准备,你来之前我已经在门口睡一觉了。”据崔先生称,经常听老乡说起这里的暂住证不好办。为了一次办成功,他从家里扛上一条被子,兜里揣了半张烙饼,早早就出门了。

    派出所门口的传达室内,几个前来办理暂住证的人坐在屋里仅有的几把椅子上。传达室的保安小张告诉记者,从几个月前开始,到这里办暂住证就需要排很长时间,凌晨过来排队的现象时有发生,但不像最近这么严重。看见每天天还没亮就有人开始排队,小张觉得他们挺不容易的,“有时候夜里气温不足零摄氏度,他们外面一站就是四五个小时,不时有人进屋来取暖。”

    排上一天队不一定能办成

    上午8时许,办证管理处开门办公。据记者在现场目测,此时等待办理的人群已有400余人,排成一条见首不见尾的“长龙”。来自河北的张女士租住在这附近,第一个领到证的她如释重负,“我前天上午10时左右来到这,谁知在我前面已经有几百人在排队了,下午还没排到我这儿派出所都下班了,我一想来都来了就再等一宿,排最前面!”

    扎堆现象普遍办理所爆棚

    记者又从城北的天通苑派出所、城东的劲松派出所分别了解到,近日前来办理暂住证的人数较以前增加了不少,不少暂住证办理处都呈现出满负荷运转状态。同属丰台区,与六里桥相离不远的太平桥派出所的情况相对好些,但大红门派出所的情况与六里桥相似。

    据六里桥派出所暂住证办理处的一名工作人员称,平时来此办理暂住证的人就很多。因为六里桥辖区范围较大,紧邻北京西站、六里桥长途汽车站,是京城重要的交通枢纽,同时辖区内的汽配城、安安市场等地又提供了不少就业机会,外来人口非常密集。得知要检查暂住证的消息后,前来办理的人群就更多了。但派出所的人力物力资源有限,4个窗口全天几乎超负荷工作,每办一张证需要5分钟左右的时间,一天下来最多能办理400余张。

    不能跨区办民警想法解决

    《暂住证申领办法》中规定,办证人必须持相关证件到暂住地所在管辖区的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但由于各个辖区的情况不同,像六里桥、大红门这种就业机会多的区域,成了不少外来人口的第一落脚点,区域范围内外来人口的密度相对过于集中。

    针对这种情况,六里桥派出所有关人士表示,派出所将辖区内的东管头村作为试点,尝试用新的办法应对“扎堆”。他们在村里设立了信息接受点,本村村民可以在此办理递交照片等相关手续,民警收集后再统一拿到所里进行审核,从而达到分流人群的作用。(陈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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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法治频道提醒:五类人须办暂住证 拒办暂住证可罚50元

    五类人须办暂住证

    依据公安部《暂住证申领办法》,暂住证是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其他地区暂住的证明。

    凡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拟在暂住地居住一个月以上年满十六周岁的下列人员,在申报暂住户口登记的同时,应申领暂住证: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雇用的人员;

    ●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运输业的人员;

    ●从事商业、饮食业、修理业、服务业的人员;

    ●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人员;

    ●其他需要申领暂住证的人员。

    拒办暂住证可罚50元

    依据公安部《暂住证申领办法》,拒不办理暂住证者,面临两类处罚:50元以下罚款或是警告。

    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透露的信息表明,本次北京全市范围内核查流动人口暂住证,公安部《暂住证申领办法》为其执法依据之一。该部法规写明,如不按规定申领暂住证,且经公安机关通知拒不改正,直接责任人或暂住人,可被警方处以5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

    《暂住证申领办法》同时规定,骗取、冒领、伪造暂住证,可处5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雇用无暂住证人员、法人或直接责任人,可被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 

暂住证是烙印在外地人身上的一种耻辱 转贴的


暂住证是烙印在外地人身上的一种耻辱
 

    大概是年关将至了吧!许多地方,又掀起新一轮催办暂住证与清查出租屋、暂住证的高潮。
  在我有限的阅读与阅历中,我不曾听说过除了中国外,还有哪一个国家的公民,会“暂住”在自己的国土上。也许,这是我孤陋寡闻,见识不到别国的风情吧。
  但对于我们国内实行多年的暂住证制度,我可谓是身受其苦、其烦、其痛。所以,对暂住证,坦白地说,我是深恶痛绝的,可又无可奈何。我不止一次扪心自问,我到底是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我到底是不是一个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我口袋里装的那一张身份证到底能不能证明我的身份和保护我能享有着中国公民自由迁移的权利?
  有关暂住证的争论,上至社会精英,下至我等草根小民,都纷纷表示过质疑与反对,可惜,在强大的公权面前,任何异议的声音,都敌不过权力部门粗暴无理的一纸规定。一句“社会治安”的说话,就差一点连收容所都还魂,更别提要取消暂住证。尽管,废弃取消暂住证的声音一直清脆响亮地存在民间,并且,越演越激烈,但各地政府却无视这种大众的声音,倒是像小孩子捏橡胶泥一样任意捏造暂住证,或是先取消后恢复,或是将暂住证改称为所谓的居住证。暂住证制度仍然是根深蒂固的城市管理制度。
  各地政府无视社会的反应,无视公众的质疑,完全是一种公权的专横与霸道。这种以牺牲外地人的利益与权利来降低城市管理成本的行政,一直存在着长官的意志并凌驾在法律上。想改就改,想废就废,这种行政的蛮横与专横,恰恰说明了我们国家离“法治”社会还很远,离“和谐社会”很远。
  行政权力竟然凌驾在法律上,公民的权利又如何能得到保证呢?法无明文授权不可为,但政府却将行政权力的界限模糊化,甚至利用定性不清及规范不周,将公权无限加大,而把民权无限地缩小。也许,作为管理者而言,加强公权,无疑是将管理的成本减至最低,却又能得到有效的管理。这无疑是政府所喜欢的,且一直都是这般做。但作为一个法治社会而言,这种以牺牲公民的权利与利益的管治,只不过是政府一种懒政负民的不作为。
  于是,政府一边高调宣传着建设“和谐社会”,一边却制造着社会的各种矛盾。垄断、腐败、贪污、非法拆迁、非法征地、涨价……当然,还有着暂住证。河南10律师上书指暂住证违法,称全国没有一个省通过相关法规,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撤销暂住证。本来,这样的新闻报道,已经是老生常谈,一点不新鲜。但竟然还引起轰动与反响,足以证明多数国人对暂住证还是充满质疑的,并长期关注着!
  正如10名律师所提出的那样,全国各地暂住证及类似制度严重违反法律,应审查后撤销。10名律师认为,2004年7月1日实施的《行政许可法》没有赋予国务院各部委(如公安、财政等)和省级政府设立行政许可的权利,所以原来发布的行政规章不应该继续执行。尽管省级政府可以设立为期一年的临时许可,但是一年后他们必须报请同级人大批准,形成法规后公布。然而到现在为止,全国没有一个省级政府通过有关暂住证的行政法规。10名律师的代表樊律师坚持认为,针对外地人群办理,并且不办暂住证就不允许在本地居住,这样的规定是典型的行政许可行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在自己的国度里还需要办理“暂住证”,这不符合最基本的法律精神。
  然而,讽刺的是,河南省省政府法制办有关人士却泼了一盆冷水,说,暂住证属于行政审批,但并不是所有的行政审批都是法律意义上的行政许可。这一个轻描淡写的理由,轻易地消解了10律师上书关于暂住证违法的唯一法律依据,即暂住证违反《行政许可法》。
  此时,作为身受暂住证之害的人,不能不对权力产生畏惧与躲闪,但内心的抗拒与反感也日益加深。我们可以再一次清醒地认识到,暂住证正剧烈地分化为本地人与外地人的两类人,并且加深了本地人与外地人的矛盾,加深了外地人与城市的矛盾。
  收容所毁了不计其数个孙志刚,暂住证呢?毁掉的绝不仅仅是一个孙志刚式的可悲人物,也绝不仅仅是数以万千的外地人的权利与权益,而且还毁掉公民对国家与法律的认可、信任与拥护。一个国家,一个国家的法律,倘若连自己合法公民的自由迁移,自由择地栖居就业都保护不了,还奢侈谈什么民主、民生、民权?可能,我们只有在私底下羡慕古代的孟母为子而三迁。孟母如果还存在这个所谓文明的现代社会,还真的不知道有没有“三迁”的勇气?
  而作为政府,作为管理者,作为那些本地人,这时候,千万也别谈什么治安问题严重,出租屋多藏偷骗拐抢之徒,大案小案都跟外地人与出租屋有关,等等。一张小小的暂住证,是不能推卸与承受那么多责任与负担的。同时,也不见得这张暂住证已经存在了二十年多,而我们社会的治安一天比一天安宁!相反,却依然如旧。某些地方甚至加重。社会治安的问题,绝不是一张暂住证所能解决的,而是这个社会有着太多的矛盾,并正在急剧地争闹着。比如说,失业、涨价、看病难、读书难、住房难、工资偏低、拖欠工资、道德沦落、精神萎缩、素质降低、社会风气变丑陋、贫富悬殊……在这个物质与精神双层打压的时候,政府却欠缺着疏导之法与解决之道。口号一个比一个喊得响亮,但实际的工作却停滞不前。
  虽然,作为一个庞大的流动人口群体,政府确实需要进行有效管理,但公民的身份证,已经足够应付查验、登记、备案等工作。而政府却舍弃身份证而推行暂住证制度,只不过是推卸自己管理的负担,降低管治的风险,减少管理的成本,以图一劳永逸之效。当然,某些部门也为自己的“小金库”搞搞创收,弄点奖金之类的所谓福利。但是,付出代价的人,却是千百万的外地人!据说,深足有一个青年球员就是因为暂住证的原因而办不了手续,出不了国踢球而把自己搞垮,弄出精神问题来。暂住证之苦、之痛、之烦,已经不需要要我再一次陈述了。
  也许,暂住证确实带给了政府方便有效的管理,但作为外地人的国人早就对办理暂住证怀着不满的情绪,冲动起来还会闹出对立的事来。当然,这并不是老百姓想当刁民,而是源自公权的压迫与逼使。因为,最明显一点,就是暂住证已经成为某些部门搞创收的谋财谋利工具。在只有管理者权力而没有被管理者的权利,甚至连说话的权利都欠缺的时候,社会各方面的矛盾必然加深甚至加剧。高高在上的政府,匍匐在地的百姓,在矛盾的激化下,一瞬间就产生起颠倒覆盖性的对抗。这绝不危言耸听!而是自古以来都已经存在着这样的真理,“水可载舟,也可覆舟。”
  作为中国的公民,却在自己的国土上伸请暂住证“暂住”,我想,这难道还不够称得上是一个天大的笑话吗?法律最基本的底线,就是保护公民的生存权。但中国公民,哪一个不备受暂住证的禁锢?除非这辈子不出远门!当然,有些人,比如说非富即贵的主儿,政府官员、公务员等上层人物,可以忽略不计。他们可是想去哪儿就去哪儿,想住多久就多久,但没听说过有人敢去查他们的暂住证。
  现在,铁老大春运不涨价了。这迅雷不及掩耳的消息,无疑让国人欢欣不己。作为一个普通的进城务工青年,我激动之心,更是差一点喊出人民万岁!是的,铁老大的突然的宽容与善举,绝不是他们本质的怜悯与关怀,而是出自于抚慰人民与安定社会的需要。对于逢节就涨价的奇怪现象,人民大众已经非常愤怒与痛恨。多年的抗争,终于可以让骄傲自负的铁老大低下所谓“高贵”的头颅,心不甘情不愿地首先退缩了一步。相信不久的将来,民航、公路的票价也会步入铁老大的后尘。
  但暂住证呢?何时才能彻头彻尾地取消。不论更换成什么样的名字,或是用何种方式出现,暂住证依然是烙印在外地人身上的一种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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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住证
来源:北京市公安局网站    日期:2005-10-11

  外地来京人员年满16周岁,在本市暂住时间拟超过1个月或拟在本市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的外地来京人员,应申领《暂住证》。
 
  (一)申领方式:

  1.暂住在本市居民或者农民户内的人员,由本人持户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证件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户主应注明办证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2.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工棚内的人员,由留住单位向暂住地派出所集体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3.暂住在出租房内的人员,由本人持户主(出租、借房主)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证件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房(户)主应注明办证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4.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馆业单位应申领《暂住证》的人员,由店方向所在地派出所集体申领《暂住证》。

  (二)应持以下证件证明材料到暂住地派出所办理手续:

  1.居民身份证或者原籍乡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或出租房内的,应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证件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户(房)主应注明办证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黑白照片3张。

  (三)办理时限:对证件和证明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外地来京人员,暂住地派出所应当场办结,发给证件。